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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同研析】莫把“世界杯”赌成了“世界悲”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崔鸿浩律师

职业领域: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公司实务争端解决等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又开始了!!!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比赛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在这个世界狂欢的豪门盛宴面前,真球迷和伪球迷在这个时候界限变得非常模糊了,他们变成了共同的一群“世界杯迷”,除了啤酒和撸串这种常规配备之外,今年世界杯关于赌球的网站和APP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杯赛开赛短短几日,App Store榜单上互联网彩票App的排名变动非常大,以前进榜单的相关App都寥寥无几,如今,排名前十的App中就出现了多家互联网彩票公司,另外在热门搜索中,互联网彩票App也均有上榜。简单地动动手指,就能在手机上下注,我们一起看球吧,彻底变成我们一起赌球吧!

今年的世界杯赛弥漫在空气中的不是足球扬起的泥土的气息,而是变成了赌球的铜臭味。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一下,其实大家也感觉的出来,今年的世界杯并没有以往的那么热闹,但却感觉又闹的厉害。不热闹是突然就感觉好像就少了一种味道,具体什么味道说不出来,但是就是感觉没意思了!为什么又感觉闹呢?就是因为各种社交平台上充斥着各种球徒骂街之声,骂裁判,骂球员,不是为自己喜欢的球队输球而伤心,取而代之的是因为输球后的怒火中烧,各种假球的言论刷爆朋友圈!

但是,就在大家在手机APP上买的热火朝天,输的“排队上天台”,赢的“别墅靠着海”之时,突然一夜之间各家购彩APP不是出现“升级通知”、就是页面“灰暗一片”、甚至还有的流程都走到最后一步了,到了付钱的时候显示该彩种已停售的,总之就一句话,手机APP买不了了!

原来早在2015年,国家财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针对互联网彩票联合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8号)公告,主要内容有三大条:一、坚决制止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行为;二、严厉查处非法彩票;三、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必须依法合规。同时中国福利彩票中心也在最近针对“彩票App”风靡给出了官方回应:“我中心从未授权任何一家网站或机构通过互联网售卖彩票,任何App售卖彩票属于违规行为。建议用户不要轻信,同时应将平台行为反映给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

官方一记记实锤着实打了不少人的脸!原来大家最近买的不亦乐乎的所谓足球“彩票”都是违法的!有些宝宝可能还不理解为什么只有线下彩票站出售足彩不违法,在App上购买就违法了呢?

那是因为线下的彩票投注点是国家体彩中心授权开设的合法经营福利彩票业务的场所,根据行政法规《彩票管理条例》,所谓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并且在该法规中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而手机上大多数打着“足彩”旗号的App,实际上都没有得到中国体彩中心授权,这种违规运营的彩票App,不仅让彩民的购彩费用和彩金得不到保障,更有非法赌球分子为了吸引参与者,往往会提高投注的收益。一些人经不住诱惑,便会通过这些非法渠道下注赌球,不少人的下注金额还越来越大,渐渐走上了赌球的违法犯罪的深渊,这些没有经过授权,脱离监管的彩票APP将网络购彩变成了一张张滋生网络违法犯罪的温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球迷网上下注赌球,是以足球、篮球等比赛结果定输赢,如果赌资较大,性质上就属于赌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所禁止。

而且对于以网络赌球为业的球迷,更是将会触犯我国刑法,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构成赌博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些以网络赌球为业的人会说那如果是在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允许设立的博彩公司合法网站上下注赌球,不就不违法了。这种观点其实也是错误的,我国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管辖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即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从事相关赌球行为,我国法律即有权管辖,并依法做出处理,即便赌球平台在国外亦是如此。

笔者奉劝大家不要因为所谓的“小赌怡情”而参与到赌球中去,更奉劝那些自认为对世界足球知识了如指掌,对球星们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他们亲生父母的球迷,即使就算真的是这样,十赌九输,你也注定难以赢到最后,况且如果因为赌球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话,赌资也是要全部没收的,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世界杯是举国欢庆的一个体育盛典,别让全民狂欢赌成全民悲痛。

最后,希望大家在这四年一度的世界杯赛期间,能够痛快、过瘾的享受这个足球夏季,欣赏每一场比赛带来的快乐!

公司部

崔鸿浩律师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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