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订阅号

万同研析丨面对家庭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近年来关于家暴的案例、新闻层出不穷,家暴这一话题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例如2023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16岁女生未考上985大学遭父亲家暴”的典型案例介绍到,吴某某(女)16岁,2022年参加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但其父吴某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安排吴某某复读。自2022年暑假开始吴某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也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并威胁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等等。吴某某在不堪重负下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法院帮助下才免于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保护申请人免遭家暴危害的一种方式,在预防家暴事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又例如2023年4月,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的一则“女子2年被家暴16次,需终身挂粪袋”新闻。据新闻回顾道,2021年5月20日,谢女士与贺某某登记结婚,婚后贺某某对其实施了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第一次是在其怀孕一周时,因一言不合,贺某某就狂扇巴掌,又在其怀孕八个月的时候,贺某某挥起拳头朝着她隆起的肚子猛砸。直至2023年4月发生的暴力事件导致其需要终身挂粪袋才能生活。

这些家暴事件再度引发了公众对于家庭暴力这一隐秘又严峻话题的思考: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方,当我们遭遇家庭暴力时,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家暴,首先就应该懂得什么叫做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人身保护令适用规定》)第3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可见,家庭暴力不仅仅存在于夫妻之间,还可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暴力不仅包含身体暴力,还包含骚扰、辱骂、威胁、跟踪、恐吓、恶意贬低、宣扬隐私等侵害另一方精神等人身权利的暴力。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性质与意义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面对家暴行为如何快捷、有效地寻求法律救济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和《人身保护令适用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通过签发保护令的方式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快速反应,保护申请人免遭危害,对于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再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不需要以提起离婚为前置条件。


三、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十个问题

(一)除了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外,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根据当事人意愿,可以代为申请。

注意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反家庭暴力的力度,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以及结合当地工作实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指引》第1、2条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主体:a.家庭成员;b.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抚养、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以及婚姻关系终止、解除或者监护关系终止后仍共同生活的人可以参照执行。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受理法院如何确定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指引》的规定,可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准备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具体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吗?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需要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应当作为独立案件单独立案,且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证明标准是什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同于诉讼案件,高度盖然性等证明标准不适用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法官对家庭暴力是否存在或是否有家庭暴力之危险根据内心确信作出判断。

此外,法院虽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不能在离婚诉讼中就以此当然认定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并就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仍应进行充分举证证明。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多久审理完毕?

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何法律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保护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注意,“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还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应当向申请人、被申请人或同住成年家属、申请人现居住地的辖区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村(居)民委员会送达。妇女联合会、公安机关、共青团、关工委、老龄委等一道共同做好执行工作和跟踪回访工作。

(十)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到期后可以申请延长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具体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


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曾说过,“真正的爱是建立在尊重与平等之上,任何以爱为名的打压与践踏都是爱的谎言。”家庭暴力于受害者而言,不仅是身体上的摧残,更是心理上的折磨,而遭到家暴,受害者又往往将其认定为“家丑”又或是碍于亲情、家庭的问题而默默忍让。笔者希望每一位受害者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都能勇于面对,不要一味妥协让步,拒绝沉默忍让,运用法律武器,拿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把利剑,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

版权所有:万同律师事务所 渝ICP备15007307号-1    Copyright 2014 Wayton & Partner.All rights reserved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30号